——在201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
麒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骆建才
(2010年 2月25日)
同志们:
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在春节刚刚收假之际,我们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季度学习活动,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刚才,戴副书记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向陈燕萍同志学习的通知,还领学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及中院李院长在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会上的讲话,段副院长和执行局负责人龚占军两位同志交流了各自的学习心得体会。新年伊始我们开展这次学习活动,主体很集中很鲜明,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陈燕萍和黄松有正反两方面的材料,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特别是在座各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锻炼,确实转变作风,遵守党纪国法,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交流我的学习心得,与同志们共勉。
一、正反典型发人深省
前车之鉴陈燕萍同志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官,能始终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真心诚意为民谋利,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崇高品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赞誉。她之所以能成为全国重大典型、“人民信服的好法官”,一是因为她有着坚定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甘当平民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能动司法,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谱写了当代人民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壮丽之歌。二是因为她能心系民生,为民谋利。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她坚持公正司法、和谐司法、能动司法,坚持在人情面前法律最大,注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好接受的方式解决纠纷,很好地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生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她对基层群众充满感情,把老百姓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执法为民延伸到法庭之外,尽心竭力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架起了党群关系的“连心桥”。同样作为法院一员,黄松有选择的却是一条与陈燕萍完全相反的道路,他政治上蜕化变质,背叛党和人民;经济上贪得无厌,大肆贪污受贿;生活上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最终沦落人民的公敌,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作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黄松有走上腐败不归路的教训,看清腐败的代价,以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坚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想信念,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严于律己,公正司法,服务人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定理想信念,构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世界上最可靠、最管用、也是最难的是把握自己、管住自己。管好自己,一生坦荡;放纵自己,危险在即。清廉自守的根本是理想信念的坚定。透视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无非两条轨迹,一条是从政治上被打开缺口,一条是从经济和生活上被打开缺口。但两条轨迹的起点,都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一些党员干部的毁灭,看似毁在经济问题上,而实质都是毁在世界观的错位上,毁在理想信念的迷失上。
“心诚于中,始形于外”,坚定理想信念的根本核心是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的法律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反映了党的宗旨纲领和路线,这就决定了法院不仅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参与者,更是服务者,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工作的出发点和性质是为了实现党的宗旨、体现党的主张、实现党的目标。这就要求人民法院的法官,必须具有鲜明的政治观点,清晰的政治头脑,正确的政治觉悟,在司法实践中,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解决好“人生为什么、司法做什么、掌权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在权惑面前不失志,在名惑面前不花眼,在利惑面前不乱意,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坚定理想信念,要求我们必须坚定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不动摇。要时刻牢记,我们手里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使人堕落和道德沦丧的一切原因中,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是根本原因。清代历史学家赵翼总结了历代贿赂的现象后,得出一个结论,叫做“贿随权集”,意思是说行贿总是围绕权力而运行。面对“贿随权集”的挑战,我们每位领导干部、每一位法官一定要对权力腐败的劣根性、顽固性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明白,经济社会的转型、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为权力腐败留下了空间;资源的稀缺,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客观条件;制度不完善,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滋生蔓延。有的领导干部在任多年,平平庸庸,没有做几件像样的对党对群众有益的好事,而自家的事却办得十分圆满。有的刚提拔,就忙着调房子、换车子,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贪图享受、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有的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对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宁可贻误事业,不能丢乌纱帽;有的利用权力弄虚作假,为所欲为,甚至专横跋扈,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这种种表现都是在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价值尺度上发生了扭曲。近几年违法违纪的干部,有相当一部分是集政治蜕变、经济腐败、生活腐化于一身,权钱、权色、钱色交易交织在一起,他们的腐败都是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来满足个人膨胀私欲的结果。对于共产党的干部来说,做官是为了做事或者为了更好的做事。为了做事而做官,就不会把权力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把做官看作是施展才华、服务群众的舞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能成就一番事业,是人生难得的欣慰之事、快慰之举。要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给后人留下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留下共产党人的美德,留下有益社会、激励后人的精神财富。一个干部怎么样,群众心里有杆秤,他们最知道谁轻谁重,最清楚谁是为个人、谁是为百姓。陈燕萍的工作方法并没有什么难以掌握的技巧, 她之所以能赢得人民的认可,就是因为她对人民有着无限热爱的崇高情怀,有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道、社会的关怀和正义的力量。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复出时这样讲,“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我想谁叫你是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每个共产党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记邓小平同志的这段铭言和教导,立志做大事,立志为人民做事,不能立志做大官。黄松有从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蜕变为彻头彻尾的腐败分子,根本原因在于他放松世界观改造,背弃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他认为“在廉政方面偶尔犯点错误,只要不是严重的违法犯罪问题,也不至于给党和国家造成太大的危害”。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导下,他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回过头来,我们对照检查一下,我们是否也会犯廉政方面的“错误”,是否接受过当事人的吃请,是否过问过别人办理的案件,是否关过关系案、人情案?以上问题尽管在我院不是普遍现象,但不可否认,还有少数人视最高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为儿戏,总以为和当事人吃顿饭、和律师交往过密不构成什么违法犯罪,只要自己依法办案就行了,够不成什么大的危害。“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接受当事人吃请,必然在潜意识中偏袒一方。尽管裁判结果可能合乎法律规定,但合法的裁判并不一定是公正的裁判。“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欲望之门一旦打开,犹如洪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人生如屋,信念如柱,柱折屋塌,柱坚屋固”。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我们一定要懂得珍惜,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为个人谋私利。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群众观,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的侵蚀,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假如谁背道而驰,谁就没有资格继续留在这个位置上,谁就要损事业、害自己、栽跟头。
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提高道德素质
“堤防不筑,尚难支移壑之虞;操守不严,岂能塞横流之柱”。人民法官是否具备优良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情操,对确保公正司法意义重大。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而且还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和情操。从根本上说来,法官的职业道德是由法官的职业使命决定的。我们只有加强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的修养,才能对法律知识运用自如,才能做到忠于法律、刚正不阿、廉洁自律、修身奉法、服务人民,才能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才能无愧于这个光荣而神圣的职业。
一是要努力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要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培养荣誉感,强化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抗干扰能力和抗腐蚀能力,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人民法官应有的优良品质。
二是要努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是个人在道德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道德思想和观念。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不义、自尊与自卑以及怜悯与忌妒等范畴,就是集道德意识与道德情感于一身的道德规范。法官对人要有人文关怀,“只有热爱人的人才可以审判人”,在法官的心目中,“众生平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虚怀若谷,平等待人,这是法官的职业要求,也是做人的本分。对不同的案件,对地位、贫富、种族、年龄不同的各个当事人,仔细聆听他们的陈述,不仅要将案件裁判公正,而且在裁判过程中要显得公正。法官身上存在着人格魅力的影响力是内在的、根本的和长远的。法官在执法中要努力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良好的职业意识,从而提高职业道德,增强法官的人格魅力。
三是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学习是提高自己思想品德和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下决心排除各种干扰,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心不旁鹜,潜心静读,真正学理论,研究法律,而不是装装样子,撑撑门面,拿张文凭。“学以立志”、“学以养德”。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渊博的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高尚的人格,是一个法官应具有的素质。如果鄙薄知识,不肯学习,就很难摆脱低级趣味,很难抵御各种诱惑。职业道德修养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学习,也要勤于思考,善于分析,自觉地进行个人道德观念、道德意识的自我更新。
三、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有的人会认为,小事情、小错误危害不大,不必认真对待,但“大”和“小”是相对的,没有“小”就不会有“大”,大错误都是从小错误开始的,由好变坏,也是从一点一滴开始的。清廉小节不轻视,细微之处见精神。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小事、小节并不小,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一个在小节上过不了关的领导干部,也很难在大节上过得硬。大部分领导干部就是因为没有处理好小节,在小节面前不能固守操节,面对社会不正之风不能采取正确态度,认为吃吃饭、喝喝酒乃是正常交往,实属正常;、传统节日、工作调动、搬家、儿女升学、婚嫁时收受礼物实属礼尚往来,是民族传统,不是贪污受贿,最终走上了腐败的不归路。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一定要慎重对待周围的小事,慎重对待身上的错误,具备抗诱惑、干扰能力,务必做到在金钱面前不动容、美色面前不动心、名利面前不伸手、亲情面前不动情、是非面前不乱寸、干扰面前不动颜、威胁面前不屈膝、压力面前不低头。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慎独慎微”,不能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不是我一个”来原谅自己,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小处做起,才能“永葆清白”。
一是要清醒律己,算好人生“七笔账”。第一,要算好“政治账”,因腐败行为断送政治生命太不值得。第二,要算好“经济账”,因腐败行为丢失正常收益太不划算。第三,要算好“名誉账”,因腐败行为弄得身败名裂太不明智。第四,要算好“家庭账”,因腐败行为毁了美满家庭太不应该。第五,要算好“亲情账”,因腐败行为玷污温馨的亲情太过残忍。第六,要算好“自由账”,因腐败行为失去自由代价太大。第七,要算好“健康账”,因腐败行为丧失了健康得不偿失。我们在忙于政务、奔波事业的同时,还需经常静下心来算一算人生“七笔账”,自觉将曾出错的人生“帐目”修正过来,努力做一个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人,做一个人民群众夸赞称道的人,做一个回首人生无愧无疚的人。这才是最重要、最明智的。
二是要治家律己,切实管好家属、子女。现在,一些不法分子腐蚀和利用领导干部,往往是从他们的家属、子女身上打开缺口。中央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38%的与这些人的配偶、子女有关,慕绥新、许运鸿、肖作新等人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在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里,有这样一句话,“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表达了树立良好家风的重要性。林则徐给儿子写的一副对联,表明了治家格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祸。”这些连封建士大夫都明白的道理,难道不值得我们去仔细品味和深思吗?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子女,按照我院家庭助廉促廉责任书的要求,带领全家一起“拒腐蚀,永不沾”。
三是要慎行律己,净化“社交圈”。大量事实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一步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坑,往往都是从在“社交圈”中生活作风不检点和交友不慎开始的。。黄松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一个特点,就是他身边有一些所谓“可靠”、“大方”的同乡、同学、朋友。他从收受这些同乡、同学、朋友送的红包,到利用手重的权力为这些同乡、同学、朋友办事,自己从中捞取好处,一步步陷入这些同乡、同学、朋友的陷阱。邓小平同志曾告诫我们,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这个数就是指对所交往的人要有判断力,要有警惕性,心里应该有杆秤。要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你的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为政之道清似茶,君子之交淡如水,权力与友情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如果逾越了这条鸿沟,不但会毁了友情,而且会害了自已。
四是要克欲律己,开展健康休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得到很大提高,有了休闲、怡情的积极愿望和良好条件。应当说,休闲与怡情,只要是健康有益的,就应当得到提倡和保护。沉缅于不健康不文明的休闲,日积月累,会在不知不觉中改变思想认识,影响作风,甚至会滑向腐化堕落的泥沼,不拘小节,终酿大祸。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有一句“名言”:“官场上的制度、条例再严我也不怕,最怕的是领导干部没有嗜好。”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人,专门揣摩领导干部的嗜好,给掌权者“号脉”。一批干部也在这方面栽了跟头,落得个身败名裂。我们必须明是非、辨善恶、知廉耻、讲操守、重品行、守法纪,务必慎己所好、拒绝庸俗、远离浮躁、淡泊物欲、追求高尚。
五是要清心律己,克服不健康心理。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犯错误,不少是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感到吃亏了,心理不平衡。为了寻求平衡,便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凭借手中的权利谋取非法利益。透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是因为不健康心理在作祟。有的有“下不为例”的侥幸心理,有的有“见好就收”的投机心理。每逢易发违纪问题的关键时刻,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平衡好自己的心理:在作出重大贡献时,要克服自满心理;年轻干部走上重要岗位时,要克服骄傲心理;家中装修住房、操办红白喜事时,要克服虚荣心理;逢年过节、外出考察时,要克服侥幸心理;面对酒楼歌舞时,要克服享乐心理;面临退休时,要克服吃亏心理。
四、强化监督意识,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个别领导干部对正常监督的对立和逃避,为腐败滋生埋下了祸根。不少领导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都是置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于不顾,搞个人“一言堂”,在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开发、重要人事任免等方面大权独揽,容不得班子其他成员提不同意见,重大决定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全凭个人意愿拍板,最终走上了背离党、背离人民的道路。事实告诫我们:监督是政治生活的“安全阀”,远离监督的权力独往独来,相伴而生的必然是腐败。政治生活如同一架天平,一边是权力,那么另一边一定得放上等量的制约和监督砝码。要把监督当作粮食、水和空气一样的必需品,把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自己要有意识地通过监督这条警戒线,及时给自己提个醒,使自己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从而牢牢守住思想道德防线。一定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清醒地认识到监督是一种关爱,任何时候都不能逃避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不能把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怀有抵触情绪;要自觉同事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同事的监督看成是为难自己,怀有戒备情绪;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不能把下级的监督看成是不尊重自己,怀有反感情绪;尤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不能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看成是与自己过不去,怀有对立情绪。
五、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领导干部是一面旗帜,既肩负着党的重托,又承载着人民的期望。实践证明,身处领导岗位的法官,不仅担负着审判任务,而且还担负着领导职责,手中的权力更大,职责更重,腐败所造成的后果也就越严重。“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对领导干部来说,搞一次特殊,就失掉一份威信;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正人先正己”,作为中层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蝼蚁之穴、溃堤千里”的忧患之心对待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夙夜在公、寝食不安”的公仆之心对待自己的一职一责,时时处处发挥表率作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反腐倡廉任重道远。清正廉洁对于一名法官来说,既是一种思想意识、一种司法行为、一项基本要求,更是一种党性修养、一种人生追求、一项政治责任。一名真正的法官,必然是从内心深处崇尚廉洁、耻鄙贪婪。党组真诚的希望我们每一位干警都能坚定“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不动摇,严以律己,廉洁奉公,把自己的理想、追求和事业融进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之中,用真诚、智慧和奉献,去诠释公正,匡扶正义,让身上的天平永不倾斜,让手中的法锤,永远敲响正义之声、和谐之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