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法院介绍   |     法院动态   |     法院建设   |     法院管理   |     法院文化   |     理论研究   |     诉讼指南   |     荣誉集锦   |     执行工作   |     联系我们   |
我院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执行工作 >> 内容
我院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
【作者:麒麟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来源:麒麟区人民法院 】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制定了《关于完善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的管理规定》,充分保障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请求权和选择权。当事人有权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程序,案件执行中的裁决权、实施权,执行和解行为,执行财产的调查、查封、扣押、处分,执行担保,执行案件的暂缓、中止、终结,执行法官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我院或上级法院纪检部门举报或控告,对执行案件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能执行,若是由执行人员怠于执行造成的,当事人有权申请更换执行人员或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同时执行局内设一名廉政监察员,专门受理当事人的监督事项,并予以回告。凡涉及重复信访、重大、疑难和多个债权人财产分配的执行案件等,采取阳光执行,主动邀请党委、人大、政协等部门和社会相关人员,征求对执行措施和方案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对当事人反映一旦出现不作为、慢作为、消极作为或徇私枉法的,经过查证属实,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执行人员的有关责任。通过当事人及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依法执行,公开执行,避免暗箱操作,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关闭窗口】   
  • 没有相关文章
  •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874-3217177  E-mail :qlqrmfy@sina.com 地址:麒麟区子午路 滇ICP备050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