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坚持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妥善审理各类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我院五项措施力抓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一是开辟维权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对于妇女儿童维权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女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费的缓、减、免,同时加强对妇女儿童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工作。确保妇女儿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2009年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724件,均做到即收即立,无一推诿、延误发生。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刑事犯罪,特别是对于强奸、容留、介绍、组织妇女卖淫、拐卖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2009年,共审结强奸组织妇女卖淫、拐卖儿童等案件12件。均严格依法对犯罪分子严厉惩处;对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特别是家庭纠纷引发的民事案件,采取诉前、诉中、诉后三步法加强调解,同时在调解中注重对加害方的教育和批评引导,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注重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中安排教师、工会、妇联工作人员,直接参与涉及妇女儿童权利案件的审判活动,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他们做调解工作的特殊优势。
三是扩大社会效果,提高妇儿维权意识。利用各种法制宣传形式,深入镇、街道、学校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使妇女儿童知法、守法和用法。在司法实践中推进巡回审判、送法下乡,以实际案例生动地宣传法律,增强广大妇女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是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体现对未成年犯的特殊保护。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同时注重回访帮教,教育感化,帮助他们早日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今年,我院还将编写一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年成人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教育读本。
五是注重加大执行力度,快速执结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部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各业务庭在判决后,直接转送执行局,尽快交付执行。执行局和各法庭的执行人员承办案件后,均优先送达执行通知,尽快传唤义务人到庭履行。2009年共执结涉及妇女、儿童维权案件2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