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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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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四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作者:麒麟区人民法院新闻中心  来源:麒麟区人民法院 】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院新闻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全面展示各项工作成效、让社会各界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科学发展打造品牌、凝聚合力的重要任务。为推动信息宣传工作良性发展,建立良好的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提高、推动发展”的信息宣传新格局,我院四项措施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畅通信息宣传工作渠道。我院于2009年在全院基层法院中率先设立新闻中心,专门负责本院的新闻信息宣传工作,新闻中心有3名专职干警,配备了1台专业照相机、2台摄像机、1台打印机,3台可上网电脑。同时,从各部门中选定一批文字功底较好的年轻干警为信息宣传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报送工作。
二是制定信息宣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我院信息宣传工作在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同时,专门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规定》,对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的内容、宣传的形式和方法直至稿件的审核把关都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信息宣传工作重点突出、规范有序。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实行量化考核。新闻中心、全院各部门、信息宣传联络员的工作实行量化,明确具体的任务基数和奖惩措施,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评选评优和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分明,增强全院干警参与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
四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和水平。举办信息宣传联络员培训班,邀请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信息宣传专家讲授新闻信息稿件采编、调研报告撰写、摄影和摄像技能等宣传工作基本知识,全面提升专兼职信息宣传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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