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第20个残疾日到来之际,我院党组高度在司法过程中关注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关爱残疾人,为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司法的人文关怀。
一是建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在本院审判大楼和越州中心法庭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通道宽1.2米,坡度小于30度,沿途设置指示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投入资金18300元。目前,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已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二是开展助残进农村活动。经过认真了解越州镇横大路村委会残疾人情况后,确定了5位残疾人为帮助对象。5月14日,在购买了残疾人生活所需的棉被、粮油等用品后,院党组书记、院长骆建才亲自带队,将这些生活用品送到5位残疾人家中,向他们表示亲切慰问。
三是为残疾人诉讼提供帮助和司法援助。对残疾人诉讼实行诉讼费减、免、缓交制度,确保残疾人打得起“官司”;依法审理涉及残疾人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残疾人申请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特别是执行救助机制的建立,为一批生活困难的残疾申请人解了燃眉之急。